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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亚化学的LED专利侵权案从东芝影像获得赔偿

日亚化学的官方公告指出,11月18日,知识产权高等法院对日亚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亚化学”)与东芝成像解决方案公司(以下简称“东芝成像”)进行了纠纷。 )。专利侵权上诉案裁定,东芝影像公司的液晶电视侵犯了日亚化学的专利,东芝影像公司向日亚化学支付了1.32亿日元的赔偿。据报道,日亚化学于2017年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称东芝影像公司进口和销售配备LED背光源的LCD电视(产品编号:32S8和32S10)侵犯了其三项与LED相关的专利(包括No. 5177317)。专利,专利号5825390和专利号6056934),并寻求损害赔偿。 2020年2月,东京地方法院裁定东芝的图像侵犯了Nichia的专利,但Nichia对计算损失的方法不满意,并提出了上诉。 Nichia指出,考虑到LED对液晶电视的重大贡献,应根据东芝影像公司的液晶电视销售量计算损害赔偿额。知识产权高等法院确认了Nichia的索赔,并根据液晶电视的销售量计算了赔偿额,裁定赔偿额为1.32亿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