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创新券启动2020-2021年科技创新券相关工作

天津科技创新券启动2020-2021年科技创新券相关工作

为了彻底实施创新驱动型发展战略,进一步促进高质量科学技术资源的开放共享,降低企业创新投入的成本,并促进产学研合作的对接,该市决定继续实施技术创新凭证(以下简称创新凭证)制度。按照《天津市技术创新券管理办法》的要求, (金科规〔2019〕2号),关于2020-2021年创新券申请和服务机构招标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1.支持企业范围内的创新券申请公司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同时:(1)在天津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 (3)不服从或与提供科学技术服务的机构共享(4)企业主要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发,制造和服务,并且需要从外部购买科学技术产品在开展科研活动中提供技术服务。
2.支持服务的内容今年,创新优惠券主要支持企业从创新优惠券服务机构购买与他们的科学技术创新活动直接相关的两种专业技术服务,即研发,检验和测试。必须按照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进行的强制性测试和法定测试等活动,已包含在科学技术专项资金中的研究项目以及其他非创新性活动均不包括在内。
创新凭证支持的范围。 3,支持配额创新优惠券,每次最低补贴额为1000元,同一企业可在同一周期内多次申请,累计补贴额不超过10万元。
具体补贴金额按照合格商务合同金额的50%确定。实际合同金额与预申请金额之间存在差异的,低于实际申请金额的,应当根据实际合同金额重新核定创新券的兑付限额;如果高于申请金额,则根据申请金额确定兑换限额。
IV。创新凭证申请为了方便企业申请创新凭证并执行相关便利要求,创新凭证申请的所有相关工作均通过科孚创新凭证管理服务平台(www.tten.cn)进行在线处理。
。相关说明如下:1。
企业可以申请创新凭证支持,以支持在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发生的合格研发,检查和测试服务。2.企业填写申请表管理服务平台上的信息,然后由地区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进行初步审核,以确定要发行的创新优惠券的清单和数量,并由专业机构进行审核和确认。
服务完成后,只有已发行的创新优惠券才能兑换。 3.创新的优惠券采用“预先申请并随后兑现”的方法。
企业在购买技术服务时必须向服务机构支付相关费用,并在服务完成后根据程序和要求申请现金补贴资金。 4.创新凭证的有效期原则上为1年。
研发服务可以申请并获得企业批准,然后酌情放宽至2年。企业提前申请了创新券后,必须在有效期内按计划使用,并通过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兑换。
在期限内未申请兑换的创新券将自动失效。 5.创新凭证兑换企业与服务机构完成约定的服务内容后,请及时通过管理服务平台填写兑换信息,扫描并上传相关兑换资料,并申请兑换创新凭证。
资金。根据企业的兑现状况申请后,市科学技术局将从2021年4月开始接受创新优惠券的兑现,具体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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